《〈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发布日期:2019-11-06 00:18:07 浏览量:4796
【第21号公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9〕21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