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实施衔接转换指引

发布日期:2014-08-06 14:25:19 浏览量:4910

前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也进一步密切。全球经济一体化形成了经济领域的趋同,导致了会计准则、会计惯例的趋同截至2005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此次会计准则体系的修订与完善,是我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内外经济环境发展需要而出的重大会计改革决策,会计改革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是史无前的。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随后逐渐执行,按照陕西省的安排,所有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前执行。从目前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暴露的问题看,很多企业在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转换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惑。陕西省的企业数目众多,大部分企业目前尚未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需要进行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为了更好的促进陕西省各企业的新会计准则如期顺利实施,本课题对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转换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了会计准则衔接转换指引。各企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参考本课题给出的转换方法和实施步骤,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稳妥而又积极的推进新会计准则在本企业的应用。

导论与摘要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领域与国际接轨的成果体现,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提升企业内部治理水平。课题遵循以下思路对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转换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