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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会计实务运用的讨论
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3-18       浏览量:595      


新疆分所 韩 斌


财政部于二零一七年修订后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新二十四号准则),新标准将进一步强调套期会计必须和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相结合,以便于使得套期会计可以比较好的体现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但是企业在实际业务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是研究套期会计在A公司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及变化

套期保值一般包括利率套期保值、利润套期保值,以及海外业务的净投入套期保值。利率套期是指企业对以上各项重要因素的确认财产或债务、未经证实的确认义务,以及对公允价值变化的损失敞口式实行套期。利率的变化来自于一定的经营风险,并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损益或他人综合收益。其中,直接影响他人综合收益的情形仅限于企业对特定以公开价值计算的非贸易权利方式所投入的公开价值变化损失的对冲,该变化已纳入他人综合收益。而利润套期保值则是指企业对利润变化的损失敞口式实行套期保值。公司现金流的变化一般源自于已确认的其他资产或债务、极有可能性发生的预期交易以及与前述各项因素相关的具体经营风险,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损益。所谓境外经营净投入对冲,是指对企业国外经营净投入的外币风险敞口式投入做出对冲。所谓国外经营净投入,是指对企业在国外营业净资产中所占有的股权。同时企业还可以将坚定承担的外币经营风险套期处理为资产价格套期处理或利润套期处理。

套期会计,是指通过把套期方法的被套期项目的盈亏,作为下一个会计阶段的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用以反映风险管理项目的经营成果的工具。企业按照套期会计核算要求经营期货业务,采用新的24号标准套期会计或原24号标准套期会计,将期货成交或浮动损益的有效部分计入现金损益变现期。套期会计信息的改革重点主要涉及如下一些领域:(1)套期会计的目标由规则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2)风险管理过程中和套期会计信息之间的相互作用。(3)扩展了可确定为被套期投资项目的适用性。(4)套期工具覆盖范围扩展。(5)被套期的有效性评估规则出现了重要变动。(6)引入再平衡机制。(7)不得随意解除套期关系。


二、A公司有关套期保值的相关案例

(一)A公司有关玉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处理

为规避A公司所持玉米预期销售相关现金流变动的风险,A公司决定利用期货合约在中信期货账户中出售套期保值,以对冲价格下行时玉米预期销售相关现金流变动的风险。被套期保值的项目是公司的玉米。预计销售量3380吨,预计销售时间在2021131日前,预计销售价格为5500/吨。对冲工具是期货交易所在20211月持有的2700份玉米期货合约。套期保值类型为现金流套期保值。

根据上述决定文件,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定义为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公司一次指定了玉米的预期销售量。套期工具仓单数量为2700(13500)。本公司被套期项目的玉米预期销量为3380吨。没有一封书信。在实际操作中,现货玉米的销量是根据期货仓单的成交量进行匹配的。

目前A公司母公司和其分公司进行套期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严格按照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期货出入金会计处理

1)支付期货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银行

2)收到期货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2、指定被套期项目会计处理---不涉及

3、指定套期工具会计处理未做账务处理

4、有效性评价:在“指定该套期关系前,公司根据重要条件的比较方法确认被套期事项与套期技术相互之间可能存在财务相关性,并通过统计认为被套期事项与套期技术在价格变化上高度相关且方向相反"的投资决策文件中。预计,在玉米现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时,现货合同中公允性价格的变动将能够有效地对冲期前、第一季度财报日,以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内在经营关系,出现价格重要变动时玉米库存及销售预期中现金流量变化而下降的风险。衡量和比较玉米库存的预期销售现金流和期货公允价值的变化,评估期货合同公允价值的变化抵消现金流波动的程度。”

在实践操作中,套期工具累积亏损的绝对值主要取决于在被套期的累计估计与现金流量价值的变动,而二者比之较小的则作为被套期有效组成部分,或作为"他人综合收益"

5、套期关系存续、终结会计处理

月末根据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结算单确认持仓浮动盈利或亏损等:

1)确认浮动盈亏

借或贷:套期工具

贷或借:其他综合收益(有效部分)

贷或借:套期损益(无效部分)

2)根据结算单暂估手续费、期货仓储费

借:销售费用-服务费/期货仓储费支出

贷:其他货币资金-其他保证金

3)确认平仓损益(和现货销售在同一期间)

①借或贷:套期工具

贷或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套期损益

②借或贷:套期工具

借或贷:其他货币资金-其他保证金

③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借或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A公司有关锁汇套期保值的相关处理

A公司远期结汇业务是否属于套期业务不确定,没有相关文件,账面也未采用套期会计。

1)存入保证金和B公司处理一致

2)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

借:衍生工具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

3)远期锁汇到期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套期会计在实务存在的问题

(一)A公司集团范围的套期关系以及税收问题

由于在母公司还是在子公司层面购买期货工具,对母公司整体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不同,故对在母公司还是子公司购买期货工具以及如何进行财务核算及缴纳所得税需要进行分析。

子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如在子公司层面购买期货工具,因期货工具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母公司属于没有具体业务收入的管理单位,但费用支出较大,导致可抵扣亏损逐年增加。鉴于上述情况A公司拟在母公司购买期货,期货产生的收益可以利用可抵扣亏损来节省企业所得税。在财务核算上,A公司认为母公司购买玉米期货(套期工具)对应的子公司玉米销售业务(被套保项目),在母公司层面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按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同一集团来考虑,满足套期关系,应当将其调整为按套期会计进行处理,套期有效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导致了母公司与合并层面,对同一业务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此我们也查询了其他上市公司情况,目前没有上市公司这样处理。

存在的问题:(1)如果在母公司购买期货工具,在合并报表层次是否可以按照套期会计规定进行模拟调整,将套期有效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如果在子公司购买期货工具,如果合理避税?

1、套期关系是否可以按照集团范围的关联公司进行?

1)关于集团内之间交易使用套期会计的规定

当进行了被套期审计之后,在公司综合的财务报告中,只要资产、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与公司集团的主要贸易竞争对手方产生的极有可能的预期成交,可以确定为被套期的;在综合财务报告层面,唯有与企业团体以外的贸易竞争对手方订立的合作协议才可以确定为套期工具。而针对同一个企业团体中各企业间的贸易,套期会计工具可以在公司的个别综合财务报告层面上使用,而不是在整个企业团体的综合财务报告层面上使用。

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约束集团内部之间交易不能随意使用套期会计。

2)套期关系的相关规定

套期协议仅由合理的套期手段与被套期资金所构成。当套期启动后,企业着手确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针对套期效果、企业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等问题撰写书面文件,进行套期。文件中至少需要明确确定被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重要性、被套期效果的判断方式(包括套期无效部分的原因分析和套期率的确定方法)。套期问题必须符合套期效果的要求。套期效果,是指由于套期工具的利率或资金流的变化,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有效抵御被套期损失所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利率或资金流的变化。当套期的利率或现金流量变动,超过或等于被套期的利率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称为套期失效部分。

假设被套期关系同时符合以下情况,我们就必须确认被套期关系同时符合被套期有效性的条件:(1)被套期技术和被套期技术相互之间产生着市场经济关联。由于这些市场经济关联导致了被套期价格与被套期技术的价格朝反过来的方位波动,因此它们相互之间面临着同样的被套期问题。(2)在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所引起的价值变化中,贷款的因素并不占主导。(3)被套期关系的被套期率,应当小于在实际被套期内关联的被套期项目数量和实际被套期工具数量之差。

从以上规定来看,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如果以集团内没有实际业务的子公司B公司作为期货工具(套期工具)的交易主体,那么套期工具就无法与集团内另一个有业务的C公司的具体业务(被套期项目)形成有效的经济关系。如果要C公司将业务以贸易形式转移B公司,只能实现在B公司单体层面按套期会计,在合并层面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不得运用套期会计。B公司和A公司之间无法形成套期关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B公司如果作为期货交易所的投资主体,购买了期货工具,在需要实物交割时无法如果不与C公司进行交易,则无法以C公司的实物在期货交易市场进行交割。

2、货物期货的所得税规定?

从税务管理上来说,套期技术是一个派生技术。由于套期技术公允价格变化所形成的亏损,并不能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是以实际成本为基数的。当确实处理时,其利润以及损失将重新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从事农林牧渔的企业又购买货物期货的,所得税如何进行申报,国家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期货市场进行实物交割,即企业的货物实际上在期货市场进行了出售,我个人认为可以享受从事农林牧渔的优惠政策,因为税收优惠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的所得免税,在期货市场进行实物交割,实际上也是从事农林牧渔的所得,应该享受免税政策;对于没有在期货市场进行实物交割的情形,只能按照衍生工具形成的的利得或损失,在处置时进行申报纳税。

(二)A公司期货业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期货业务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超出公司现货交易规模的情形

按照A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A公司开展产品型衍生业务限于开展以回避市场定价风险为目的的产品类衍生业务,并严禁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产品全年保值规模不超出全年实货企业经营的百分之八十,同时面向商品交易进行的融资派生服务全年保值规模不超出全年实货企业经营的百分之七十五,时点内净持仓规模不能大于相应的实货投资风险敞口式投资。A公司将全年卖持玉米的现货合同中一,058.00手折算为五,290.00,但由于对外实际销售玉米数量仅为三千吨,以玉米交易进行的金融衍生业务全年保值规模必须达到全年实货企业经营的百分之七十五。A公司期货持仓数量卖持了二千六百七十六手,折合玉米总量为13380,大于账面的库存玉米9493.09万吨,A公司在日期和位置的净持仓规模达到了相应实货风险敞口。

2、A公司未按套期会计统一相关套期业务

A公司的子公司,在进行远期结汇时的期货服务并未按套期会计原则进行成本核算,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仅限于开展以回避市场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类衍生服务,所以应当统一按照套期会计进行账务核算。

3、A公司套期关系的管理文件部分存在不完善的情形

A公司部分按照套期会计核算的期货业务,有关套期关系的管理文件不完善,未反应具体的套期工具、被套保项目的数量及价格。

4、期货业务的披露问题

按照《深圳市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指引》对产品现货套期保值服务的有关规范,企业经营商品现货套期保值服务,必须在有限公司股东会审查批准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布下列信息内容:()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通知;()产品现货套期保值企业信息。企业信息最少应该包含下列具体信息内容:拟从事产品现货套期保值经营的目的,拟参与的现货种类,拟参与的资金数额,拟从事套期保值的期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规范的套期保值经营会计核算方法应用的相关要求,拟从事套期保值经营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报告和拟从事的风险控制等措施。

A公司还公告了子公司经营有关玉米商品期货的,但公告中并未反映能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核算方式的有关要求。A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期货业务未进行公告。

5、期货业务的其他问题

期货对账单上的头寸分类必须是套保,不能出现投机字样,否则公司的期货业务从形式上就变成了投机。期货业务的对账单上的头寸分类都是投机,该事项存在一定的检查风险。

四、如何运用套期会计

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首先,应当制定保障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其次,在综合考虑到税收问题前提下确定实施主体及实施人员,再之,企业应当从以下步骤具体运用套期会计。

(一)确定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风险管理策略,确定了受试者存在的风险,并说明受试者怎样处理这种风险。它一般适合于投资很长一段时间,并可以包括一定灵活性,以应对投资策略期间环境的变动(例如,在不同利率或商品价格达到不同水平的情况下进行对冲)。通常,这是一份基本文件,然后通过包含更具体指导方针的政策文件向整个主题分发。可以涵盖许多不同的套期保值关系。

风险管理策略也适用于特定的套期关系。怎样通过选择套期方法,对已确认的产品被套期项目的风险敞口式投资实行套期。套期方法:在产品的套期交易中,被套期项目和套期方法间的对应关系,一般是根据企业会计管理的要求来规定的。

(二)识别合格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

符合条件的套期保值项目是指衍生工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核算,其变化已列入当期亏损,可签署期权的除外。非衍生性金融资产或非衍生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格衡量,其变化列入当期损益,个别情况除外。期货合约和现货电子交易订单。

(三)确定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间的经济关系

经济相关性是指基于同样的被套期损失,在被套期工具与原被套期工具相互之间的价格出现了相反趋势的价格变动。如果能够利用历史数据检验,套期工具与被套期工具相互之间存在价值变动的关系(这种相关性不是绝对的,取决于经济业务的性质),则可以将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为经济关系。

(四)判断信用风险的影响对经济关系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占主导作用?

实体市场通过非抵押品的衍生手段来对冲大宗商品价格风险敞口。假设衍生工具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严重变化,则交易对方资信情况的变动可以大于价值的变动及其对被套期工具资产价格的冲击,而被套期工具的价格变动则主要依赖成本价格的变动。如果这样,就可以重新定义了被套期项目与被套期价格,及其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

(五)确定套期比率基于风险管理所用的实际数量

套期率不是业务的套期率,而是同一套期关系下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在商品数量中的比例。本公司的现货和期货合同属于同一商品品种的,套期比为1:1;对于不同的商品品种,如果现货是原糖,期货合约是白糖,套期率是原糖加工成白糖的糖产量。该企业决定将10万吨玉米库存套期保值。根据历史数据,其库存玉米现货价格与期货市场玉米价格变化的相关系数为0.90。企业决定在期货市场上卖出1000(1000/)玉米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套期率为1.1:1

(六)套期比率是否反映可能产生套期无效性的失衡

为了防止失效,套期比率可能需要和在风险管理中使用的比例有所不同。在企业期望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回归公式中,斜率在1.22~1.26之间。我们选用了1:1.24作为套期比例,这与风险管理要求的套期会计宗旨是相符的。如果我们确定所使用的套期比不是1:1.24,则企业用1000吨期货对冲1500吨预期采购,套期比为1:1.5。如果人为扩大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可能的套期结果是,套期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化通常不超过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变化,根据现金流套期"以较低者为准"的原则,将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中包含风险失衡。

(七)需要正式指定和书面记录

商品价格风险的独立可确定部分包含契约有明确约定的部分和无明确约定的部分,并能够由企业独立确定并有效的评估。合约中明确规定,现货价格以期货价格+溢价的定价方法确定。该价格方法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现货合同价值为基准的,并把基准产品的价值风险体现为合同中所规定的价格风险因素。

不同的任务将导致不同的会计方法和测量结果。企业可以将套期工具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不得将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一定时期公允价值的变化指定为套期工具。

书面文件应载明以下内容:

1)套期工具;

2)被套期项目;

3)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包括被套期风险的性质);

4)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

5)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

6)开始指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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